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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你全部都知道了吗?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单位全体职工。
工资支付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资确定、调整的形式、项目、标准和方法;
(二)工资支付期限、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的工资和支付办法;
(四)有关扣缴、支付、扣除工资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建立工资支付记录,工资支付记录至少保存2年。
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支付日期、支付期限、收款人名称、工作时间、应付工资项目及金额、代扣代付项目及金额、实际工资数额、银行工资凭证或者员工签章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等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成立用人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 11 月 8 日
编辑:余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