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靠前网贷讯工商信息显示,3月28日,钱袋宝的运营主体北京钱袋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无法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联系到,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主体异常名单。截至目前,美团尚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据了解,钱袋宝是美团点评全资拥有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为美团点评自有业务及合作方提供支付解决方案及相应服务,即“美团支付”。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会有什么后果?

据了解,从法律属性上看,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纳入行政处罚范围,不属于行政处罚措施,而是行政机关的信用监管措施。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主要有四种情形:一是企业未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二是无法通过企业注册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联系到企业;三是企业在披露的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四是未在工商部门责令限期内披露企业信息。

靠前网贷注意到,除钱袋宝外,亿联支付、中汇支付、网银(京东支付)、和融通、首信易付等多家支付机构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公开信息显示,2016年9月底,美团点评宣布完成对钱袋宝的全资收购,并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据悉,钱袋宝于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首批27家支付机构之一。钱袋宝支付许可证的业务类型涵盖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和全国银行卡受理,目前已完成靠前次续期,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

事实上,在2016年9月美团收购钱袋宝之前,美团就已经上线了自己的支付服务“美团支付”,但由于未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存在“无证经营网络支付结算业务”的现象,“美团支付”业务开展受到阻碍,并多次因“不讲道理”被举报。

然而,高价购买许可证并没有改变这一不利局面。

2016年10月14日,在被美团收购后不久,钱袋宝就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央行罚款12万元。

2017年4月28日,千代宝太原支行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罚款5万元。

2018年6月11日,央行武汉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名单,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被点名,并于2018年6月4日共计罚款14万元,支付宝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

2019年1月,央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千代宝西宁支行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央行罚款10万元。

与此同时,美团因涉嫌违规支付业务多次被举报。2017年底,中国清算协会经举报后认定美团“代收代付”业务不符合《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2018年11月,职业打假者王海举报美团明知违规仍继续运营,美团网有支付牌照钱袋宝却不使用,是故意违规运营,以逃避监管,从而挪用资金或赚取利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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